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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九届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闭幕

1999-09-2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倪迅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26日电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今天下午在京闭幕。全国政协副主席陈锦华受全国政协主席会议委托作总结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出席会议,全国政协副主席陈俊生主持会议。

陈锦华说,这次会议学习讨论了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听取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的报告。政协全国委员会及本次常委会议,对中共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坚决拥护。人民政协要按照中共中央的要求,把《决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

陈锦华说,在这次常委会议上,常委们围绕贯彻落实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就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问题发表了很多重要意见。常委们认为,《决定》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它体现了中共十五大关于搞好国有企业的精神,并结合新的实践深化了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它有几个明显特点:第一,明确了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的范围;第二,明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第三,明确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七个方面的政策措施;第四,经济结构问题越来越成为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

陈锦华指出,要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为国有企业改革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在谈到重点抓好一批大企业、大集团时,常委们认为,这对发挥国有大企业的骨干作用,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促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应对跨国公司争夺市场的挑战;有助于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引导和带动大量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陈锦华说,技术手段是市场竞争的物质基础。持续不断地技术改造、技术进步,是老企业的希望所在。要把技术改造、技术进步作为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技术进步要以市场为导向,打破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界限,培育和强化国有企业的技术进步主体意识。

陈锦华还就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把企业改革和金融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抓住债务重组的有利时机,建立新型的银企关系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陈锦华最后说,人民政协要按照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发挥自身优势,加强调研,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积极协助党和政府把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胜利推向前进。我们坚信,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下,全国人民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一定能够实现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人民政协一定能为实现这一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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